軍政廳 官報 行政命令 第一四號 一九四八年三月三日
南朝鮮過渡政府
朝鮮서울
行政命令 第一四號
國會選擧委員會
第一條 國會選擧委員會를 玆에 設置하며 左와 如히 同委員會 委員을 任命함
委員姓名
張勉 李昇馥 金法麟 白麟濟 朴承浩 玄相允 李甲成 廬鎭卨 尹琦燮 崔奎東 金智煥 崔斗善 金東成 全奎弘 吳相鉉
一九四七年 九月 三日附 法律 第五號(立法議院 議員選擧法) 規定에 依하야、이미 行한 中央選擧委員會 委員의 任命은 國會選擧委員會 委員의 任命으로써 認准함
第二條 國會選擧委員會 及 同委員은 一九四七年 九月 三日附 法律 第五號(立法議院 議員選擧法)에 依하야、中央選擧委員會 及 同委員에 賦與된 一切의 權限과 任務를 玆에 賦與함
國會選擧委員會는 在朝鮮 美國陸軍司令官이 一九四八年 三月 一日에 發表한 바 朝鮮人民 代表의 選擧에 關한 布告에 依하야 一九四八年五月九日에 擧行될 選擧에 있어서 前記 法律規定에 依한 權限과 義務를 遂行함
第三條 玆에 設置하는 國會選擧委員會는、軍政長官의 認准 及 軍政長官이 規定하는 規則을 條件으로 하야 그 職能의 遂行에 必要한 補給과 資金을 南朝鮮過渡政府의 當該機關에서 獲得하며、補助人員을 雇傭할 權限이 有함
第四條 本令은 公布와 同時에 有效함
一九四八年 三月 三日
(署名)
朝鮮軍政長官 美國陸軍 少將 윌리암·에·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