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條 毆期親尊長
1. 凡弟妹毆兄姊者 杖九十徒二年半 傷者 杖一百徒三年 折傷者 杖一百流三千里 刃傷及折肢若瞎其一目者 絞 死者 皆斬. 若姪毆伯叔父母姑 及外孫毆外祖父母 各加一等. 其過失殺傷者 各減本殺傷罪二等 故殺者 皆凌遲處死.①
2. 其兄姊毆殺弟妹 及伯叔姑毆殺姪幷姪孫 若外祖父母毆殺外孫者 杖一百徒三年 故殺者 杖一百流二千里 過失殺者 各勿論.
① 若與外人謀故殺親屬者 外人 造意下手從而加功從而不加功 自依凡人故殺律科罪 餘條准此.
〔直解〕
凡弟妹亦 兄姊乙 犯打爲在乙良 杖九十徒二年半齊 有傷爲在乙良 杖一百徒三年齊 折傷爲在乙良 杖一百遠流齊 刀刃以 有傷爲旀 肢乙 折傷爲旀 一目乙 盲閉爲在乙良 絞死齊 致死爲在乙良 斬齊 姪亦 三寸伯叔父母果 父之姊妹乙 犯打爲旀 外孫亦 外祖父母乙 犯打爲在乙良 各加一等齊 失錯殺傷爲在乙良 本殺傷例良中 減二等齊 故殺爲在乙良 並只 車裂處死齊
謂外人乙 茂火 親屬乙 謀殺爲乎矣 外人亦 起揭 下手次良中 同意加功爲旀 同意遣 加功不冬爲在乙良 凡人故殺例以 科罪.
兄姊亦 弟妹乙 毆殺爲旀 三寸伯叔父果 父之姊妹亦 姪果 姪孫果乙 毆殺爲旀 外祖父母亦 外孫乙 毆殺爲在乙良 杖一百徒三年齊 故殺爲在乙良 杖一百遠流齊 失錯致死爲在乙良 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