추관지秋官志

책별 상세검색
전체검색
문자입력기
검색조건
기사제목
문자입력기
기사내용
문자입력기
대상기간
일 ~
자료 범위
상세검색창 닫기

추관지 목록



銀銅
造銀
肅宗十八年, 領議政閔熙所啓, “假鑄銀貨之律, 命議大臣矣。律文, 僞造楮貨·私鑄銅錢者, 皆以一罪論斷, 則假造銀貨, 似爲尤重矣。” 本曹判書睦昌明曰, “仁祖朝, 銀匠池得龍, 以假鑄銀貨, 至於梟示籍沒, 而未嘗著爲令甲, 故無文書之可考矣。” 上曰, “假造銀貨之罪, 比諸私鑄銅錢尤重, 不待時處斬, 可也。”
英宗三十九年, 京人朴務行·林震華·李晦根·河有福·朴成逢等, 相與符同, 以天銀雜以鉛·銅, 鑄成七·八星丁銀。 前後所鑄, 合爲六千餘兩, 而假稱倭銀, 行用。 本曹推問時, 皆自服, 判付內, “凡物貨操縱, 以史記觀之, 在於國, 不在於民。 我國所用銀, 不過礦銀, 而所謂七星·八星, 卽倭銀。 此輩敢生貪利之計, 犯此三百年所無之事。 此銀若流入鴨江之北, 則其辱國, 不勝言哉。 決非昨年所爲, 造用決不止六千餘兩, 施威嚴問。” 更招, 判付內, “今則更無可問之端。 旣有律文, 此等之類, 其若參酌, 此國無律也。 首謀物主朴務行, 造人林震華, 銀廛人李晦根, 造銀匠河有福·朴成逢五漢, 卽爲結案捧招後, 聚諸市民於正法處, 依律正法。”
맨 위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