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 罪人賜死
仁祖十年, 禁府啓曰, “逆賊賜死, 事甚緊急。 初八日, 三公箚子, 封下本府, 而無批旨, 只踏啓字。 臣謂承旨鄭之羽曰, ‘相箚, 只踏啓字, 必捧承傳, 然後可以擧行矣。’ 之羽曰, ‘捧承傳, 無前例, 禁府自當擧行, 可也。’ 臣曰, ‘逆賊賜死, 是何等事, 而無傳旨而行之乎。’ 之羽曰, ‘以大臣分付行之, 可也。’ 臣曰, ‘逆賊賜死, 大臣何敢分付本府, 亦安以大臣分付行之乎。’ 領相以爲, ‘捧承傳然後可行。’ 大司諫兪伯曾·大司憲李弘胄亦以爲, ‘捧承傳爲當。’ 之羽終不回意, 臣不得已取甲子年朴弘耉賜死傳旨示之。 之羽曰, ‘此必本府捧承傳也。’ 臣曰, ‘禁府直捧承傳之言, 前所未聞也。 逆賊賜死, 豈可囑於承旨, 若圖私事也。’ 相持之間, 自至日晩, 大臣·臺諫·問郞等皆參聽。 逆魁賜死重事, 臣府不敢率爾擧行, 惶恐敢啓。” 答曰, “知道。 然則承旨之好勝, 非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