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及雇工人姦家長妻
凡奴及雇工人, 姦家長妻女者, 各斬。男女秋。○若姦家長之期親若期親之妻者, 絞。秋。 婦女, 減一等。若姦家長之緦麻以上親及緦麻以上親之妻者, 各男女杖一百流二千里, 强者, 斬。秋。 ○妾, 各減一等, 强者, 亦斬。秋。
奴雇之於家長分爲甚嚴而相聚事使恐易凋◆故重法以防閑之若家長及家長之期功以下◆姦奴雇妻者未免挾狎律無者罪合依不應杖不可引例○恩養年久義子配有室家者於家長處毆則依義子姦則依雇工人因無子姦母之律也○婦人諸後須不某係奴雇某係婦人仍盡本法去衣杖一百餘罪收贖給夫嫁賣不可依舊註止杖八十九十蓋此條姦罪浮作和刀一百之杖皆所自有也○律考軍伴弓兵門皁在官役使之人但有於本官之帷幙或及其親屬若軍人於本管官之妻女俱可作雇工人擬此條○伴當姦舍人妻可作雇工人姦家長之期親妻
議 甲合依雇工人姦家長之期親妾減姦期親妻絞罪一等律杖百流三千里錢依妾通減二等律丙依雇工人姦家長緦麻親妾減緦麻親妻一等律與錢竝杖百徒三年壬依妾減妻一等律杖九十徒二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