대명률부례大明律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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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附例卷之二十六 刑律
雜犯
○拆毁申明亭
凡拆毁申明亭房屋及毁板榜者, 杖一百流三千里。
申明亭爲申明敎化勸善懲惡之所扳榜是宣上示下興利除害之事折毁者責令修立刊造還官而罪之備考大明律大誥舊例比板榜 子弟 父兄 示以竊棄之舊比棄毁板榜不可作棄屍凡人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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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匠軍士病給醫藥
凡軍士在鎭守之處, 丁夫雜匠在工役之所, 而有疾病, 當該鎭守及管上官司不爲請給醫藥救療者, 笞四十, 因而致死者, 杖八十。若已行移所司, 而不差撥良醫及不給對証藥餌醫治者, 同罪。
軍土鎭守丁夫在役首服勞公家者病而不療則坐視死亡不撥良醫不給對症之藥未免輕忽民生當該與所司同杖同笞○藥不對症以致死 醫人亦依庸醫律
議 甲合依軍土在鎭守之處而有病所在管司不發良醫因而致死罪同當該官律杖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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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
凡賭博財物者, 皆杖八十, 攤場錢物入官。其開張賭坊之人, 同罪, 止據見發爲坐。職官加一等。○若賭飮食者, 勿論。
賭以輸物博以取物止擄見獲同賭者坐罪不係展轉板指 一等一等之犯引例除賭博依違制三等者依本律照常發落職官亦然監生賭博兩在更律擧人有犯引行止例與吏承知仰同○應補人皁快悄◆場錢物分匿入己依磨入官物而隱匿
條例
一, 凡賭博人犯, 若自來不無生理, 專一沿街酗酒撒潑, 或曾犯此下至不弟俱除賭博違制各依本律誆騙竊盜, 不孝不悌等項罪名, 及開張賭坊者, 定爲第一等, 問罪俱除賭博依違制, 枷號二箇月。若平昔不係前項人犯, 止是賭博, 但有銀兩衣服錢物者, 定爲第二等, 問罪除賭依違制, 枷號一箇月, 各發落。若年幼無知, 偶被人誘引在內者, 定爲第三等, 照常依賭博發落。其職官有犯一等二等者, 奏請問罪。文官革職爲民, 武官革職, 隨舍餘食糧差操。
此例分別甚明須按所犯事情照 摘引不可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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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閹割火者
凡官民之家, 不得乞養他人之子, 閹割火者。違者, 杖一百流三千里, 其子給親。
火者非御賜不敢有也官民用於私室違僭甚矣故流○辨疑謂父母於乞養異姓之子非理歐殺罪以滿徒故殺罪以滿流令閹割尙未至死而罪反重者惡其絶人後也卽割而至死亦止擬是罪耳○受雇爲人閹割依後條下手斬例○官吏有犯還職役
條例
一, 先年淨身人, 曾經發回, 若不候朝廷收取, 官司明文起送, 私自來京除越關依違制, 圖謀進用者, 問發邊衛充軍。
問發吏軍者充淨軍撥各陵供用耳逃回止依越關或違制不可作守禦軍逃也
一, 弘治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節該欽奉孝宗皇帝聖旨。今後敢有私自淨身依違制的, 本身幷下手之人處斬, 全家發邊遠充軍。兩隣及歇家不擧首的, 問罪。有司里老人等, 仍要時常訪察, 但有此等之徒, 卽便捉拏送官。如或容隱, 一體治罪不饒。欽此。
議 甲乙俱合依奉制書有所施行而違者待甲私自淨身本身乙下手之人各照例處斬秋仍拘同居家口定發邊遠衛分充軍終身
一, 萬歷十一年八月內, 節奉聖旨。自宮禁例, 載在會典, 我皇祖明甚嚴, 乃無知小民, 往往犯禁私割, 致傷和氣。着都察院便行五城御史, 及通行各省直撫按衙門, 嚴加禁約。自今五年以後, 民間有四五子以上, 願以一子報官閹割者, 聽。有司造冊送部, 候收補之日選用。如有私割的, 照例重治。隣佑不擧的, 一倂治罪不饒。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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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囑託公事
凡官吏諸色人等, 曲法囑託公事者, 笞五十, 但囑卽坐。謂所囑曲法之事, 不分從與不從, 行與不行, 但囑卽得此罪。 當該官吏聽從者, 與同罪, 不從者, 不坐。若事已施行者,官吏杖一百, 所枉罪重重於杖百。者, 官吏以故出入人罪論。若爲他人及親屬囑託者事已施行, 重於杖百。, 減官吏罪故出入三等, 自囑託己事已施行, 重於杖百。者, 加本罪一等。○若監臨勢要, 爲人囑託者,但囑卽坐。杖一百, 所枉重者, 與官吏同罪,故出入至死全科者, 減二等。謂監臨勢要之人, 但囑託, 卽杖一百, 官吏聽從者, 仍笞五十, 已施行者, 亦杖一百。所枉之罪, 重於杖一百者, 官吏與監臨勢要之人, 皆得故出入人之罪, 官吏依律合死者, 監臨勢要之人, 合減死一等。 ○若受贓者, 竝計贓以枉法論。○若官吏不避監臨勢要, 將囑託公事實跡, 赴上司首告者, 陞一等。
囑託事果曲法但囑卽笞監臨勢要爲人囑託必有挾制放與上文官吏罪異官吏聽從詳見本註○受囑施行無贓還職役○官吏受贓未滿貫引行止例革職役滿貫軍例○致仕一憂去任閑任等官囑託受財枉法滿貫止引爲民例不引充軍○下司官聽上司主使出入人罪依姦黨 
議 甲合依曲法囑託公事官吏聽從事已施行所枉罪重者以故出入失誤軍機斬罪放而還獲減一等律杖百流三千里○乙依爲他人囑託者減官吏故出人流罪三等律杖八十徒二年○丙依監臨勢要爲人囑託所枉罪重者與官故出人流罪者以全科論律杖百流三千里○丁依曲法囑託公事當該官聽從事已施行所枉罪重者以故將戊杖百增入杖一百流二千里二流皆包五從之數每流一等在徒半年去徒三年半除戊己得杖一百依增輕作重以所增論未決減一等律杖百徒三年○己依爲親屬囑託減庚罪三等律杖七十徒一年半○辛除故出人罪合依曲法囑託當該官聽從受贓者計贓以枉法有祿人八十貫律絞雜犯准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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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和公事
凡私和公事者, 減犯人罪二等, 罪止笞五十。
私和減二等謂本犯該笞五十以下則減二等若杖七十以上至徒流則罪止笞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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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
凡失火燒自己房屋者, 笞四十, 延燒官民房屋者, 笞五十, 因而致傷人命者, 杖一百, 罪坐失火之人。若延燒宗廟及宮闕者, 絞。秋。 ○社, 減一等。○若於山陵兆域內失火者, 杖八十徒二年官吏, 還職役。, 延燒林木者, 杖一百流三千里。若於官府公廨及倉庫內, 失火者, 亦杖八十徒二年, 主守之人, 因而侵欺財物者, 計贓所侵欺。以監守自盜論。其在外失火而延燒者, 各各字, 指山陵以下各項說。減三等。○若於庫藏及倉厫內, 燃火者, 杖八十。○其守衛官軍等。宮殿及倉庫十級庫子。若掌囚獄官吏卒。者, 但見火起, 皆不得離所守, 違者, 杖一百。
今成化二年行放花◆依違制○首節傷人命無分凡人親屬竝坐杖百謂其失也○見人失火而乘勢盜取或槍[搶]奪人財竝依搶奪內因失火云云科因搶財而殺人依故殺傷鬪傷○先失火而後侵欺依比問監守盜先侵欺後乘失火申報則依戶律乘火申報瞞官○在外失火延燒各減三等者指山陵林木公廨三下說 山陵內神宮同宗廟
議 甲合依倉內失火主守之人因而侵欺者計贓以監守自盜四十貫律斬雜犯准徒○乙依山林內失火延燒林木律杖百流二千里○丙依失火燒自己房屋因而致傷人命者律丁依在外失火而延燒者減官府公廨內失火罪三等律戊依倉但見火起不得離所守違者律與丙等各杖一百備考失火傷期功兄姊伯叔父母姑及外姻各尊屬或奴雇於家長俱比各條過失傷本律奏請尊犯卑貴犯賤亦比過失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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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故燒人房屋
凡放火故燒自己房屋者, 杖一百, 若延燒官民房屋及積聚公私之物者, 杖一百,引例徒三年, 因放火人。而盜取財物者, 斬秋。, 殺傷人人字, 兼親屬凡人說。者, 以故殺傷論。○若放火故燒官民房屋及公廨倉庫係官積聚之物者, 皆斬。秋。須於放火處捕獲, 有顯跡證驗明自者, 坐之。 其故燒人空閑房屋及田場積聚之物者, 各減一等。杖百流三引例。 ○竝總承上二節。計所燒之物減價, 儘犯人財産, 折銼賠償, 還官給主。
放火須當場捉人有顯跡者方是若無顯跡指告者不坐 官民房屋包公廨倉庫在內因以盜取財物者無論係官係民竝斬○故放火以破殺傷尊長卑幼或凡人各依本條以殺律○故燒自己房及延燒官民房因以傷人各從重論斷如因而殺叔除故燒本律杖徒依放火故燒官民自己房屋延燒民房因而殺人以姪故殺叔凌遲○故燒已房延燒官民房及積聚之物因以傷折凡人二肢除放火燒積聚依折人兩段滿流若折人二齒則除折齒之輕依放火故燒已房延燒民積聚律滿徒○若止故燒無殺傷者不論尊卑貴賤竝依凡人○故燒他人空房而非居情之所及民曰場積聚而非在官之物又無盜取者各減故燒官民房屋及官積聚之物一等滿流○竝計所燒之物減價者如房三間原値二十兩令燒一間餘止値銀十兩卽計燒減之十兩於凡人名下追贖○儘犯人財産折剉賠償者如一人放火先燒官物減價十兩又燒民物亦減價十兩則儘本犯財産折剉兩半均賠有不敷則免之惟盡産已耳請後須云緣係某等故燒官民房屋倉庫積聚之物委官帶領各該官儹里長押發某等各詣所燒處所公同估計儘各犯家財等物折剉賠償還官紿主
議 甲乙俱合依放火故燒係官積聚之物不分首從律丙丁戊俱依放火燒己房屋丙因而盜取財律丁延燒官房因而殺人以軍士毆本 百戶免者律與甲等各斬戊因而傷人者以姪毆叔折肢律絞俱秋甲仍依例梟示已依放火故燒人空閑房屋減故燒民房斬罪一等律杖百流三千里
條例
一, 成化八年六月十六曰, 節該欽奉憲宗皇帝聖旨。各邊倉場, 若有故燒係官錢糧草束者拏問明白, 將正犯梟首依本律斬示衆。燒毁之物, 先盡犯人財産, 折剉賠償。不敷之數, 着落經收看守之人, 照數均賠。欽此。
備考旗甲領運京糧費用思無貽補將船鑑沈作被風舊例比依故燒官積聚○先祿等廚役點燈偸酒飮醉睡臥被燒等房舊依盜內府物或比放火延燒官積聚上請○稍水見榙船人有財付船鑑沈人去而取其財舊例比絞燒己房因而盜取財○兄燒弟房比自己○放火間彼主逐走未曾燒着舊例比謀殺人已行未傷人
一, 凡放火故燒自己房屋, 因而延燒杖百流三官民房屋及積聚杖百流三之物, 與故燒人空閑房屋及田場積聚之物杖百流三者, 俱發邊衛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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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做雜劇
凡樂人搬做雜劇戲文, 不許粧扮歷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粧扮者與同罪其神仙道扮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爲善者不在禁限
雜劇戲文宜兩平說雜劇是雜作戲劇屋幻衙巧之類戲文卽今所搬演者
議 甲合依搬做雜劇不許粧扮列代先賢神像違者律乙依官容令粧扮者與甲同罪律各杖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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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令
凡違令者, 笞五十。謂令有禁制, 而律無罪名者。
令是大明令祖宗設之以範世迪民者律則古制萬世所守之憲章也違令中之禁制而律無罪名者笞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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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爲
凡不應得爲而爲之者, 笞四十謂律令無條, 理不可爲者。, 事理重者, 杖八十。
此條補諸條之未備者不應雖無首從若同犯一事則情稍重者杖次者笞若二人各有所犯而同爲不應輕重幷杖之
大明律附例卷之二十六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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