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內府財物
凡盜內府財物者, 皆斬。決。○盜御寶及乘與服御物, 皆是。
九庫等御馬尙衣等二十四監局凡在皇城以內木石磚瓦金銀器物光祿寺酒米牲畜菜果等項俱是內府不計多寡不分首從但盜卽斬○盜皇城門鑰遇直宿軍人奪 內府○盜御馬監御馬依盜御草場木處盜者依盜官畜産○納內府踐糧已入皇城未進庫而盜止依常人盜○內閣六科尙寶司中書科各衙門物事除錢糧及經內府籍記者其餘俱依官物○盜內臣財物賊重除擅入皇城依竊盜贓輕除竊盜依擅入皇城仍盡刺字本法若盜是欽賜衣帶等類常人盜
條例
一, 凡盜內府財物, 係乘輿服御物者, 仍作眞犯但盜卽引此例死罪。斬決 其餘監守盜銀三十兩, 錢帛等物, 値銀三十兩以上, 常人盜銀六十兩, 錢帛等物, 値銀六十兩以上, 俱問發邊衛, 永遠充軍, 內犯奏請發充淨軍。
一, 凡盜內府財物此係財少者, 係雜犯, 及監守常人盜·竊盜·掏摸·搶奪等項, 但三次者, 不分所犯各別, 曾否刺字, 革前革後, 俱得竝論, 比照竊盜三犯律處絞。奏請定奪。
先盜內府一次又盜官物或又監守盜或竊盜二次俱到官不論刺與免刺誥後又犯掏摸或搶奪通得倂論以三犯奏請○先犯竊盜已刺右臂又犯監常盜該刺字者照律重刺右臂不得刺左三犯照律擬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