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條 九品以上官毆官長
1. 凡流內九品以上官 毆非本管三品以上官者 杖六十徒一年. 折傷以上 及毆傷五品以上 若五品以上 毆傷三品以上官者 各加凡鬪傷二等.㉮
㉮ 講曰: 謂九品以上六品以下 毆非本管三品以上官 不成傷及內損吐血者 並杖六十徒一年. 折手足一指以上等傷 並加凡鬪傷罪二等 如折人一指 杖一百 加二等 杖七十徒一年半之類. 若毆傷五品四品官 從不成傷以上 並加凡鬪傷二等 如手足毆人不成傷 笞二十 加二等 笞四十之類. 其五品四品 毆傷三品以上官者 亦從不成傷以上 加凡鬪傷二等. 其不言篤疾及至死者 旣稱折傷以上 則是毆至篤疾 並合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不得加入於死 毆至死者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