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隷廩布布, 自版籍分給, 米, 自別庫分給。
實料書吏六十人, 各下地木三疋, 米一石五升, 田米一斗五升。
庫直九名內七名, 各下地木二疋, 米六斗。
應辦色二名, 各下地木四疋, 米十斗。
啓目書寫二人, 各下地木六疋, 米六斗, 田米三斗。
諫院移差書吏六人, 下地木二十四疋。
憲府移差書吏二人, 下地木八疋。
堂郞朝報書吏五人, 各下地木二疋。
堂郞使令三十八名, 各下地木六疋。
籌廳書員一人, 下地木六疋, 米六斗。
使令二名, 各下地木三疋。
房直二名, 各下地木三疋。
堂上大廳直一名, 下地木二疋加柴油債。, 木二疋, 布二疋, 米六斗。
郞官大廳直一名, 下地木二疋柴油債。, 木六疋草債。, 木四疋, 米六斗。
版籍司文書直一名, 下地木四疋, 米六斗。
會計司文書直一名, 下地木二疋。
解由色文書直一名, 下地木四疋。
書吏房直二名, 各下地木三疋。
直房直一名, 下地木二疋。
錄事房直一名, 下地木一疋。
大平館庫直一名, 下地木一疋。
南別宮庫直一名, 下地木一疋。
茶母二名, 各下地木二疋。
祿官使喚三名, 各米三斗。
別例房使喚二名, 各米三斗。
堂上廳直三人, 各下地木十疋。
郞官廳直六人, 各下地木四疋。